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
时间:2020-11-17 来源:昆明工业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昆明工职院”)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和云南省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393
第五条 学校地址:云南昆明安宁市昆钢晓塘路,邮政编码:650302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昆明钢铁集团公司;业务主管单位:云南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云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昆明工职院成立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昆明工职院招生办公室为单独招生工作的具体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并牵头组织党政工作部、教务处等部门进行招生宣传、考试和录取工作,处理单独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学制
第十三条 2019年单独招生专业开设29个,合计招生1250人。分别为: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计划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类别 | 其中建档立卡专项计划 |
1 | 530103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40 | 工科类 | |
2 | 560302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55 | 工科类 | 25 |
3 | 560303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40 | 工科类 | |
4 | 530102 | 供用电技术 | 55 | 工科类 | 30 |
5 | 630801 | 电子商务 | 40 | 经济管理类 | |
6 | 650103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40 | 经济管理类 | |
7 | 6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40 | 工科类 | |
8 | 630701 | 市场营销 | 40 | 经济管理类 | |
9 | 630402 | 统计与会计核算 | 40 | 经济管理类 | |
10 | 540703 | 物业管理 | 40 | 经济管理类 | |
11 | 560110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40 | 工科类 | |
12 | 560203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55 | 工科类 | 30 |
13 | 560101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40 | 工科类 | |
14 | 560309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40 | 工科类 | |
15 | 560103 | 数控技术 | 40 | 工科类 | |
16 | 540502 | 工程造价 | 40 | 工科类 | |
17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55 | 工科类 | 30 |
18 | 520301 | 工程测量技术 | 40 | 工科类 | |
19 | 540304 |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 40 | 工科类 | |
20 | 560106 |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 40 | 工科类 | |
21 | 530601 | 材料工程技术 | 40 | 工科类 | |
22 | 570207 | 工业分析技术 | 40 | 工科类 | |
23 | 530401 | 黑色冶金技术 | 55 | 工科类 | 30 |
24 | 570201 | 应用化工技术 | 40 | 工科类 | |
25 | 5607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40 | 工科类 | |
26 | 630702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40 | 经济管理类 | |
27 | 600405 | 空中乘务 | 40 | 空乘类 | |
28 | 600209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40 | 工科类 | |
29 | 630903 | 物流管理 | 55 | 经济管理类 | 30 |
合计 | 1250 | 175 |
第十四条 单招报考分建档立卡批次和高职单招批次,请考生按照报考条件进行报考。
第十五条 单独招生录取学生,学制3年。第十四条 单招报考分建档立卡批次和高职单招批次,请考生按照报考条件进行报考。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六条 报考条件:凡符合云南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已参加高考统一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含中专、职高和技校学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均可报考。
空中乘务专业报考条件:空中乘务专业除需满足第十五条上述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身高:女生160—175cm,男生170—185cm。
2.视力:双眼矫正视力在(E型)表上不低于4.8。
3.色觉、嗅觉正常、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
4.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
5.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慢性病史、无明显内外八字等。
6.报考空中乘务专业学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时间详见学校网站通知,面试电话:0871-63573367。
第六章 考核方式
第十七条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不分文理科,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成绩(总分22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200分)”评价方式。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量化成绩,总分220分。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测试时间:2019年3月 9日(详见学校网站公告)。
(二)测试地点:报名结束后,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生赴考的原则,考点设置如下:
1.昆明考点(昆明、楚雄、玉溪、文山辖区考生及红河弥勒市、泸西县考生):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昆钢晓塘路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曲靖考点(曲靖考生):曲靖市麒麟区珠江源大道职教中心曲靖工商职业技术学校(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红河州考点(含红河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建水县、石屏县、绿春县、元阳县、红河县、金平县、河口县、屏边县考生):红河州蒙自市凤凰路延伸段:蒙自职业高级中学(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大理考点(大理、丽江、保山、德宏、临沧、迪庆、怒江考生):云南省大理市下关万花路大理学院专家公寓(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昭通考点(昭通考生):昭通市昭阳区北部新区昭通市职业教育中心(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6.普洱考点(普洱、版纳考生):普洱市思茅区思亭路3号:云南农业大学热作学院洗马河校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职业适应性测试以普通高中学生基本素质为基础,按照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要求,考查考生职业意识、职业潜质、职业技术素养和个人特长四个方面能力,总分200分。
1.职业意识(分值权重30%):通过面试形式进行,考查学生对报考专业(职业)的认知和态度,主要包括学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
2.职业潜质(分值权重30%):通过面试形式进行,考查各专业大类考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
(1)工科类专业考查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数理逻辑能力、空间判断能力及身体条件的专业适应性。
(2)经济管理类考查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资料处理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及身体条件的专业适应性。
(3)空乘类专业考查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动作协调能力、艺术表现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及身体条件的专业适应性。
3.职业技术素养(分值权重20%):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通过随机抽取一道分析论述题,现场进行论述。主要考查考生理解与交流能力、科学思维能力、应用分析能力、审美能力。
4.个人特长(兴趣爱好、动作协调能力、艺术表现能力)(分值权重20%)采用现场展示方式进行,考查考生特别擅长的技能,或比一般人更突出,或达到一定的专业水准的技能,具体指体育、美育、劳动等方面的特长,含琴棋书画体育舞蹈等艺术方面的特长。
第十八条 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
三校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实行“文化素质(总分220分)+职业技能(总分200分)”评价方式,文化素质采用计算机网络考试,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面试方式。
(一)文化素质网试
文化素质网试参照《2019年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说明》(语文、数学、英语、政治),采用网上答题进行机试。
1.采取综合试卷答题,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为:语文80分、数学50分、政治50分、英语40分,共计四科、总分220分。
2.网试方式:采用计算机网络考试。
3.网试大纲:参照《2019年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大纲说明》。
4.网试题型:另行公布(打印准考证网站中公布)。
5.网试时间:2019年3月 16日上午8:30开始,共计100分钟。
6.网试地点:云南省昆明安宁市昆钢晓塘路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详见准考证)。
7.网试评卷:考试采用现场评分的形式,即考生答题完成、提交保存后,计算机自动评卷并生成考生考试成绩,考生在监考老师的监督下签字确认。
(二)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以普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基本素质为基础,按照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要求,考查考生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技术素养和个人特长四个方面能力,总分200分。
1.测试方式:面试。
2.测试时间:2019年3月 16 日下午13:00开始,考生根据准考证号顺序参加面试。
3.测试地点:云南省昆明安宁市昆钢晓塘路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详见准考证)。
4.职业适应性测试大纲。
1.职业意识(分值权重30%):通过面试形式进行,考查学生对报考专业(职业)的认知和态度,主要包括学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
2.职业技能(分值权重30%):通过面试形式进行,考查各专业大类考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考查内容包括:对中专阶段基本专业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掌握程度;对中专阶段专业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的应用能力;对所报考大专专业知识了解和认识程度。
3.职业技术素养(分值权重20%):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通过随机抽取一道分析论述题,进行论述。主要考查考生理解与交流能力、科学思维能力、应用分析能力、审美能力。
4.个人特长(分值权重20%):采用现场展示方式进行,考查考生特别擅长的技能,或比一般人更突出,或达到一定的专业水准的技能,具体指体育、美育、劳动等方面的特长,含琴棋书画体育舞蹈等艺术方面的特长。
第七章 招生程序及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考生2019年1月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进入工作网,通过“普高志愿填报功能”进行报考,并到确认点进行签字确认。
第二十条 经报名确认的考生,于2019年3月4日—8日期间,自行登陆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kmvtc.net/)点击进入“单独招生”公布考生名单进行核对。明确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核对无误后,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考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第二十一条 “单招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专项录取。剩余计划依据实际考试人数,按比例分别确定三校生、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
昆明工职院单独招生,按照“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优先级开展录取,根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总成绩”(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和“文化知识网试+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成绩”(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的汇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的原则及身体条件提出各批次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查确认。
第二十二条 录取公示:2019年3月19日前,学校公布考试成绩,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3月21日前将拟录名单上报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处。拟录名单上报后,学校不得对拟录公示名单进行增减,不受理考生任何形式的放弃单招申请。
2019年3月25日前拟录名单在招考频道网上公示.
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上公示的考生,必须到当地报名确认点进行确认(被两所及以上院校拟录公示的,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进行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单招录取。放弃参加单招录取的考生必须在确认时间到当地县(市、区)招办进行选择放弃参加单招录取确认。无需向录取院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退档申请。
确认时间:2019年3月27日8时—3月29日18时。
确认地点:当地县(市、区)招办。
2019年4月2日前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单招预录名单。
第二十三条 公示结束后,确认参加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录取,未确认参加单招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第二十四条 经省招考院审核批准,学校于2019年7月办理录取手续,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云南省招考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二十六条 落实“阳光工程”,严格“六不准”、“十严禁”工作纪律,对违规人员按相关规定查处。
第九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县、市、区招考办统一组织安排的普高体检,否则不能参加录取。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昆明工职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指导意见》和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昆明工职院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九条 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一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一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教发改委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为78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为:每人1000-1200元/年。
第十二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为:
1.国家级、省级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一等国家助学金3500元/年 二等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省级奖学金6000元/年 省级励志奖学金4000元/年。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考入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凭入学通知书在生源地教育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我校为云南省移民局指定承担我省库区移民后期扶持教育招生院校,被我校录取的库区移民考生均可享受8000元/生.年生活补助。此类考生报到前须如实填写《移民学生招生报名表》(一式三份),到生源地所在地县(市、区)移民局和州(市)移民局签字盖章,报到后交至学校招生办公室。
第十三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学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8604025 68603303;
传真:0871-68753472
第三十四条 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871-68604013;传真:0871-68604873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和上级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以国家法律和上级的政策、规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由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
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