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
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高职扩招二专项工作方案
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高职扩招二专项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04 点击次数:575 招生就业中心
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高职扩招二专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山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晋教职成[2020]10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第二阶段高职院校扩招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根据我院2019年招生情况、办学条件、专业建设和社会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贯彻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今明两年职业技能培训3500万人次以上,高职院校扩招200万人,要使更多劳动者长技能、好就业”的要求,持续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及2019年教育部等六部门《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落实落细,确保我省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有序、高质完成。
二、领导机构与工作职责
学院成立了院长为组长的“一把手”高职扩招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高职扩招各项工作,下设办公室、学生管理工作组、教学管理工作组、招生就业工作组和各系部工作组,各工作组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高质量完成高职扩招各项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统一认识。深刻认识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职业教育的重大发展机遇,对教育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明确方向。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统筹招生、培养、就业各个环节,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
(三)质量为先。引导各地科学研判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合理承担扩招任务,加大总量性、结构性政策供给,强化资源配置,提升培养能力,确保质量型扩招。
(四)系统推进。多方联动,行政部门出台配套政策支撑,扩招院校主动作为,探索新型培养模式。加强指导督导,强化协调配合,营造良好氛围,综合施策、提升效率,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四、主要任务
(一)精准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各地生源情况、办学条件、经济支撑等因素,合理确定2020年高职扩招计划。科学分配扩招计划,重点考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以及贫困地区。针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单列计划,一部分面向退役军人,一部分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二)做好高职扩招的报名工作。2020年高职扩招报名工作,主要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村两委干部、基层医务工作者、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报考高职院校的群体。学院制定《2020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2020年高职扩招简章》、《2020年高职扩招报名流程图》等文件配合学生完成高职扩招报名工作。
(三)做好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学院按照本地疫情防控总体部署,适时组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和招录工作。考生按照要求参加相关考试(测试、面试)。
学生按照学院通知时间参加相关考试。招考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村两委干部、基层医务工作者、学前教育教师、基层农技人员、企业在职员工(含非山西户籍在晋务工人员)等报考,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通过学校组织的相关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择优录取。
对于中职毕业生,采取现行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使用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使用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予以免试录取,具体免试条件由各校根据专业需要自行确定。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鼓励高职院校通过联合考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考试负担。
2020年对口升学考试成绩不作为本次扩招录取依据,院校依本次扩招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四)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规定。针对不同群体考生特点,严格人才选拔标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学院综合考虑计划安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分类确定录取标准,确保有升学意愿且达到基本培养要求的考生能被录取。
(五)有效开展教学工作。高职扩招是一项新的招生形式,根据相关政策和扩招学生在岗学习的具体情况,要求采取送教下乡、送教入企、半工半读、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教学模式、学习培养方式。为了统筹开展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合作培养,拟设立18个校外教学点,确保高职扩招学生培养质量。根据闫顺茂院长提议,结合其他学校扩招学生管理办法,于2019年学院成立高职扩招学生管理领导组。
五、保障措施
(一)人员保障。为了提高我院高职扩招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度,抽调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管理人员参与扩招扩招工作。
(二)制度保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山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晋教职成[2020]10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第二阶段高职院校扩招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严格扩招扩招工作程序,切实规范考试报名、招生宣传、命题、考试、阅卷、录取和公示行为,确保考试录取公开公平公正。
(三)责任追究。为优化生源质量,学院监督监察小组对扩招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扩招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追究考试、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考《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