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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时间:2021-05-07 来源: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

则,按照教育部《2021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北京大学 2021 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与

录取工 作有关规定》,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

                 我校部分院系招生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拟接收校内调剂,应按 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院系

接收校内相近学科考生调剂具体工作 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 

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报学校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后,方可在本院系网站公布。经审定

后的调剂工作办法应严格执行。


             一、校内调剂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申请校内调剂,对调剂考生的基本要 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应在同一学科 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 目相同。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 计硕士和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 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 入以上 5 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 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 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院系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 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 试加分政策。

        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 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 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对满足院系调剂要求的全日制考生,在符合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的 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意愿申请向生源不足的非全日制计划调剂。

       所有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须按照招生院系调剂通知要求提交相 关材料,申请校内跨院系调剂的考生还须在北大研招网平台上提交申 请。 

       所有拟调剂录取考生(报考信息中院系、专业、学习方式任意一 项与拟录取信息不一致),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 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 调剂复试录取等后续操作。

      院系应在调剂复试报名截止后,根据计划余额、调剂报名等情况, 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大学有关调剂相

关政策要求,确定调剂复试学生名 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后及时公布(公布信息项包括考生姓名、

 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总分、是否有加分等)。


     调剂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 绩、总成绩等信息)将由招生院系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 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二、向校外调剂 

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若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 招生单位,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 绩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规定。


      考生可自行联系接收调剂单位,并按调入单位相关要求参加复试, 具体要求、流程和系统开通时间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我校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如确有需要,考生可用 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件向报考院系申请初试成绩单,每个考生仅可申 请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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